一、对新办生产性企业的所得税,实行“两免三减”,既从投产之日起,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后三年减半征收。减免期满后,可先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,然后再由财政部门按纳税额的30%退库返还给企业。 二、对新办服务性企业,从投产之日起,第一年免征所得税,第二和第三年减半征收。 三、对于投资开发荒山、荒地和水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(一次性受益的除外),自有收入年份起五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。 四、引进企业....更多